1、研究所实行开放、流动、联合、竞争的运行机制,实行医院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,按照边建设、边研究、边开放的原则开展工作。
2、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审议研究所的发展目标、研究方向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、审批开放性研究课题等。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。
3、研究队伍由固定研究人员和流动研究人员组成。固定研究人员主要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骨科的研究人员。研究所实行课题制管理。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,研究所可聘请流动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研究。
4、研究所需根据研究方向设置开放经费和开放课题。研究所的运行与开放经费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管,由研究所负责人具体管理,主要用于课题(包括开放课题)的研究、新研究方向的启动、人才培养、学术交流、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维护、研究人员的绩效奖励及其他业务活动与管理。
5、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在研究所完成的研究成果(包括专著、论文、软件、数据库等)均应署研究所的名称,凡涉及实验室研究内容的工作和成果,在论文、专著等发表时,也均应署研究所名称。
6、鼓励国内外政府、非政府机构、个人以不同形式向研究所捐赠,设立访问学者奖学金、研究生奖学金等。
7、研究所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内部管理及实验室质量建设。仪器设备应专人负责、统一管理、及时更新并对外开放。注重学风和科学道德建设。对研究方案进行伦理审查,对研究过程进行伦理监督,保护受试者的权利和福利。